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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将2016年确定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责年”
2016-02-05 14:33:40
 

  人民网黄冈2月5日电 如果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会被“问责”。2月3-4日,湖北省黄冈市纪委召开四届六次全体会议。该市市委书记刘雪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将2016年确定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责年”。

  针对以往有的地方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状况,该市决定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追究的力度,将2016年确定为“问责年”。

  首“问”主要责任人。该市纪委全会决定按照“问责年”要求,首“问”主要责任人,要求书记抓,抓书记,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是承上启下的一级,落实主体责任的作用十分关键。要发挥县委管党治党“一线指挥部”作用,特别是要强化县委书记这个“一线总指挥”的责任担当。要把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到基层,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衰减地传递到乡镇、村居和基层单位。要聚焦第一责任抓问责,要敢用、善用、常用问责这个“杀手锏”,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其次“问”全年。该市强调坚持“问”全年,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活动。要坚持有纪必依、违纪必究,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着力强化党内监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机融入党内监督之中,突出监督重点,增强针对性,形成党风监督的浓厚氛围。

  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一线,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党的事业血脉在基层。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比较薄弱,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量大面广,群众深恶痛绝,意见很大。要加大查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坚决遏制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要加强巡察监督,建立常态化的巡察监督机制,通过巡察监督,推动形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高气压。要针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特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该市要求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要弘扬黄冈精神,在深化作风建设上彰显黄冈特色,在坚决惩治腐败上展现黄冈作为,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打造黄冈亮点,在夯实基层基础上加大黄冈力度,在落实“三转”要求上体现黄冈追求,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推进“四个大别山”建设提供有力保证。为奋力实现全市“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黄纪 吴迪)

原标题:湖北省黄冈市将2016年确定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责年”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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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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