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1月28日电(吴超、张伟)“目前,陕西能源化工建设项目投产后不能正常开展环保竣工验收的企业超过2500家,其中仅榆林市就有1000余家,占比达到40%以上。环保已经成为影响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有序建设和陕西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陕西是个能源大省,能源产业占很大比重,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治理越来越严,企业对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投入力度越来越大、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陕西能源化工占比偏重的产业结构,决定了陕西环境保护和治理压力较大。”闲聊中来自能源行业的政协委员袁小宁就向记者讲起了能源化工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
袁小宁委员是陕西省政协常委、陕西能源集团董事长,目前能源化工企业面临的困境让这个老能源人忧心不已。在他看来,目前,对于能源建设项目的环保问题,总体上归为两类,一是“存量”,即已建成待验收项目;二是“增量”,即新建申报项目。这些建设项目,涉及化工、建材、火电、冶金、采掘、油气开采等陕西省支柱产业行业,如果环保验收问题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将对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面对实际问题袁小宁坦言,应该由政府环保部门统筹安排,各级环保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和已建成投运的能源化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厘清环保责任、分类妥善处理。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协助,本着既贯彻《环保法》、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还能依法合规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开展的原则,妥善解决。
对新建申报项目的环保问题。要严格管控,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提高技术起点,采用能耗物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必须确保有关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投资。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后,必须确保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把环境容量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
“有企业在陕北榆林某县建立一个项目,由于周边城镇规划的变更,导致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出现新的环境敏感点等因素,现在不能进行环保竣工验收,被动地承担了所有的环保责任。企业先建在前,居民搬进来在后,但是由于居民搬迁后住的离企业较近而导致环保难以通过,这让企业面临很的尴尬境遇。”采访中袁小宁为记者讲述了环境影响评价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对类似这种情况,环保监管部门可严格要求其内部各项环保指标达标,而对其外部原因导致的环保问题,应适当灵活处理,妥善解决其环保验收问题,实现企业合法健康经营,为地方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提供保障。”袁小宁委员说。
针对已建成投产能源化工项目的环保问题。袁小宁委员建议,如果其企业内部各项环保指标达标,确因历史原因或外部环境变化,导致未能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应当采取审查确认登记制度,凡已办理确认登记手续的项目,环保部门原则上均不再以无环保审批、验收手续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