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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低保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
2016-01-27 10:30:00
 

  1月26日,在省政协会议联组会议上,省民政厅以“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提升全面小康质感”主题发布讯息:2016年,我省将着力促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确保困难群体、“一老一小一残”群体共享发展成果。

  在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方面,一是提高保障水平减少相对贫困。2016年,我省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365元以上,确保到2020年全省低保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二是健全“救急难”机制防止返贫。我省将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面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稳步提高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救助水平,确保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比例达到70%以上。三是促进全社会参与提升救助实效,对急难群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2016年,全省计划新增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残点;加快推进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建设,重点解决半失能老人日间托养问题,2016年计划建设100个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力争“十三五”末实现街道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养老床位结构,到2016年底,社会力量举办的床位、护理型床位分别达到养老机构总数的55%、35%以上,2020年分别达到70%、50%以上。

  “十三五”期间,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建成1个达到国家标准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健全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实施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帮助他们缓解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招护支出困难。

  “十三五”期间,我省还将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各项保障和福利标准差距,苏南以市为单位、苏中苏北以县为单位在2020年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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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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