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公众关心的广东年票制问题,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曾兆庚在省人大会议期间进行了答复。据其透露,去年开始,省交通运输厅已着手研究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收费方式,会同有关部门与各市共同研究制定优化改进方案,逐步取消年票制。
自2001年以来,为解决收费公路快速发展带来的收费站点过多过密、影响道路通行效率等问题,广州率先试行年票制,对市区内的多个桥隧实行统一收费、统一还贷、统一管理。这种收费模式随后在省内各市借鉴试行。
试行年票制较好地解决了收费公路站点过多过密问题,截至目前通过年票制和其他方式广东累计撤销了395个收费站,道路通行效率也大大提高。为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广东自2008年起开始推进实施年票互认,并于2013年起实施珠三角九市年票互认。
曾兆庚澄清,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7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及第11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广东省公路条例》第4条第二款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据此,全省有17个地市前后依法试行了年票制。
曾兆庚向记者透露,近年来,路网通达程度不断提高,普通公路撤销收费站,高速公路实行“一张网”联网收费撤销了主线收费站,大大改善了通行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形势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去年开始,我们已经着手研究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收费方式,会同有关部门与各市共同研究制定优化改进方案,逐步取消年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