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案不见被告人 视频传输可速裁
本报讯 刑事案件的法庭上,只有法官、检察官和书记员在座,而被告人的身影,则出现在法庭的大屏幕上。昨天上午,丰台法院院长王宜生通过视频远程审理了三起刑事速裁案件,丰台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上午9点13分,被告人汪某、郑某、高某三人的影像出现在了法庭的大屏幕上。三名被告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起诉,并都自愿对庭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虽然法庭与看守所相距数十公里,但庭审的音频视频实现了实时传输,保证了两地庭审的同步进行。由于被告人郑某乡音较重,对于一些难以听清的字句,审判长还反复进行了确认。
三人均承认了自己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经审理,丰台法院当庭宣判,认定三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汪某拘役5个月,郑某拘役3个月,高某拘役两个月。三起案件仅用半个小时便审理完毕。
“现在被告人不必离开看守所,就能完成提讯和提审。”丰台法院刑二庭庭长李红华表示,普通的刑事案件审理,需要由两名法警将被告人提押到法院。远程庭审减少了频繁地换押交接手续,降低了押解风险和诉讼成本,能够节约司法资源。
刘苏雅 J244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