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执不配合 铐走 手机乱拍摄 带走
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在一场经济纠纷中败诉,被判支付原告北京市大苑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苑天地)股权转让对价款913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到目前为止本金加利息共约人民币1.24亿元。然而判决生效后,中城建始终拒绝支付,昨天下午,一中院对中城建进行强制执行,3名工作人员因不配合执行工作被带回法院调查。
财务主管“一问三不知”
昨天14时30分,二十余名执行法官及十余名法警来到位于鼓楼西大街150号的中城建办公地点,法官向被执行公司工作人员出示了工作证及搜查令。随后,对现场进行封锁,并询问公司财务、人事等工作人员,要求配合调查。
此时,在二楼的财务室里有4名员工正在办公,当执行法官询问他们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是谁时,员工们均表示刚来不久,不知道负责人是谁。僵持40分钟后,一名员工才将法官带到了财务主管的办公室。
而这位财务主管刘女士拒绝配合执行,先是否认自己的职位,称自己仅仅是工作人员,后又以没有保险柜钥匙、不知道保险柜密码等为由拒绝配合法官,不愿交出公司财务公章以及相关档案文件。
反复交涉无果后,15时50分,执行法官以不履行法定义务为由将分管财务的总经理初某带走。此后刘女士才开始配合工作,法官依法对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进行扣押,并制作查封扣押清单。
16时,法官请来专业的开锁人员打开保险柜,但保险柜空空如也。经查,该公司的一名财务人员赵某将公司财务章、公章等带去了外地办理业务。执行法官要求赵某回京后第一时间将财务章、公章交至法院。
随后,刘女士也被执行法官带回法院进行调查。
一员工私自摄像被带走
就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一位男员工出于好奇,跑出办公室“围观”执行过程,并用手机拍照将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朋友。法官发现后立即制止,并扣押了手机进行口头警告,要求该男子于本周五来法院谈话。
此外,另一位男员工未经允许,拿手机拍摄执行过程,被带走接受询问。
一中院执行一庭副厅长林骁向记者介绍称,早在2014年1月,法官就向中城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随后,法院陆续查封了其名下的相关银行账户、公司名下车辆,但其仍拒绝履责。
林骁称,被带走的3名工作人员中,有两名都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在执行时已经多次向他们交代了权利义务,但对方还是不配合,只能带回法院进行谈话让其配合调查。
严琪/文 李佳/摄 J195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