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 小轿车撞路边水泥墩翻车 因远光灯晃眼视线不清
小轿车四轮朝天躺在地上,轿车左前方损坏,车玻璃全部震碎(视频截图)
齐鲁网7月28日讯据济南广播电视台《都市新女报》报道,行车过程中,汽车远光灯可能会干扰人们视线,违法使用存在很多的交通安全隐患,26日晚,在济南市历黄路,一辆小轿车司机因远光灯晃了眼,撞上了路边的隔离墩。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小轿车四轮朝天躺在地上,轿车左前方损坏,车玻璃全部震碎,汽油漏了一地。车内司机和两名儿童都已经从车内爬了出来,因为汽车安全气囊及时打开,所幸没有人员伤亡。司机是一位40多岁的男子,他回忆称,当时对面有一辆车开着远光灯,他被晃得看不清道路了,就直接撞在了水泥墩上。
民警随后赶到事故现场,经过检测,事故司机并没有喝酒,在几位热心市民的帮助下,小轿车被扶正。
因为盲目开远光灯造成的事故,并不少见。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M之前切换至近光灯。虽然不切换灯光的不良影响大家心知肚明,但是仍然有人不顾他人感受执意使用远光灯行车。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滥用远光灯无异于某种“谋杀”。
远光灯会车可导致车瞬间致盲,极其危险。在对面过车时,远光灯可以导致对面的司机在1-3秒的时间内什么都看不见,别小看这3秒,3秒钟丧失视力,很可能导致追尾,甚至撞人。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