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3月24日专电(记者向志强)南宁市纪委日前通报了12起教育系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案件,涉及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公款旅游、受贿等问题。
据介绍,近期,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根据通报,武鸣县陆斡镇苞桥小学、横县南乡镇第三初级中学、宾阳县王灵镇义和小学、上林县白圩镇龙楼小学、隆安县雁江镇中心小学、江南区苏圩镇初级中学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如,苞桥小学以学生转学、联系不上学生及家长等原因为由,截留该校16名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收取供给学校周边部分村民水费、学校小卖部承包费等,共计4万多元。雁江镇中心小学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用于教师旅游等支出,共计13万多元。
马山县林圩镇第三初级中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09年至2014年,林圩镇第三初级中学违规截留学校商店收入、饭堂收入等款项用于开支教职工差旅费、交通费、文体活动费、教职工婚丧喜庆人情费等费用,累计37万多元。
青秀区新兴民族学校、邕宁区城关第二小学等学校存在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新兴民族学校违规组织教职工到风景区开会,花费公款2.8万元;时任校长黄梅红等人借培训之名外出旅游,花费公款12万多元。城关第二小学在招生工作中,违规收取三名新生赞助费2万元,并用该笔款项组织全体教师77人到桂林、阳朔、荔浦等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共计开支1.8万元。
兴宁区三塘镇四塘中学、良庆区大沙田小学存在违规出租国有资产、校舍问题。三塘镇四塘中学未经批准,擅自将三塘镇四塘中学二校区除教师宿舍楼以外的场地对外出租30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大沙田小学未经批准,以行政会议形式擅自决定将两间校舍出租给某公司开办午托班,租期五年,公司将每学期收入的10%交给学校作为租金。
此外,西乡塘区金陵中学、双定中学等学校领导存在受贿问题。金陵中学原校长石继武,金陵镇中心小学原校长邓世云,双定中学原副校长刘剑、卢密珠,石埠中心小学原副校长石洪孙等在组织学生向图书批发商购买教辅资料的过程中,分别以不同方式收受回扣,共计60多万元。
上述学校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有的还被移送司法处理。通报指出,上述事件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