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群)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发出《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以进一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扩大消费。
通知宣布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
新规同时明确,将降低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由现行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定价,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即分别向发卡、收单机构计收的费率均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325%)。
新规还调整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封顶控制措施。据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各类商户合计每年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