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获悉,目前全省共建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76个,去年共调解消费类纠纷7553起。
去年10月1日出台的《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提出重点打造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消费纠纷、物业服务等5类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品牌。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主要调解范围包括: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复杂疑难消费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消费纠纷;法院委托调解的消费纠纷;其他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的消费纠纷。
与消保委调解协议相比,运用“人民调解”程序达成的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更高、约束力更强,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强制执行。经司法确认并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的案件,和人民法院诉讼审判作出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全省著名公益律师陈波认为,降低维权、诉讼成本,有助于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在消费纠纷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江苏司法行政整合资源、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的又一重大举措,开启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途径。
又讯 15日,无锡首个消费纠纷专业调解人才库“上线”,一期由法律、服务、医学等多领域33名专业人士组成,参与重大、疑难消费纠纷的调解。专家将采取现场查证、背靠背投票方式判定争议责任。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调解过程及结果将向全市各级消委会组织开放,作为消费争议的调解参考。 (记者马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