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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领贫困户脱贫,不是负担而是机遇”
2016-03-04 10:21:24
 

制图新华每日电讯/陈琰泽

  新华社西安3月3日电(记者李勇、刘彤)初春时节乍暖还寒,凉风习习晴空万里。当记者在陕西省蒲城县洛滨镇马庄村见到70岁的贫困户吴玉中时,头戴大红棒球帽的他正扛着铁锨、穿着沾满污泥的雨靴,站在蒲城天子果蔬实业有限公司苹果产业基地的地头休息。“如果不是天子果蔬为我提供了在基地里除草、修苗、浇地的机会,遭遇重大事故的我们一家人,真不知道要怎么度日。”

  去年10月,吴玉中唯一的儿子在外出途中遭遇重大车祸,30多万元的看病支出使这个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时至今日,被撞成植物人的儿子依然昏迷不醒地躺在家里,年届古稀的老吴成为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

  吴玉中说,去年底,蒲城天子果蔬实业有限公司成为陕西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的试点企业,公司时任董事长贺天民向精准识别后的贫困户承诺:凡愿意来公司苹果产业基地务工的,一天的工价在蒲城当地80元的基础上上调20元;愿意在自家责任田里种植苹果的,由天子果蔬免费提供树苗,并由公司负责栽种树苗前的打窝和技术培训,结果后农户可以按高于市场价10%的销售价卖给天子果蔬。

  从去年8月起,依托供销系统拥有的农产品销售终端优势,陕西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资扩股、购买股权等方式,实施产业精准扶贫。

  当地通过“政府(供销社)+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或“政府(供销社)+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由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与扶贫开发重点县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财政扶贫资金交由他们打理。之后,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选择经营效益好、信誉度高、覆盖贫困户广、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优秀涉农企业和合作社,以增资扩股、购买股权等方式,持有企业或合作社不低于35%的股权,同时向它们下派董事长、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企业及合作社在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增收中的指标任务。

  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在企业或合作社打工、股权定期分红等多种方式,获得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投资性收入等在内的多种收入。

  蒲城天子果蔬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贺天民说,他们企业原本是一家家族企业,所有的经营管理事务由他和儿子说了算。“现在公司获得了陕西省供销企业集团1300万元的注资,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产业精准扶贫,对于企业来说,虽然让渡出去了部分股权和董事长职位,企业也承担起了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职责,但从长远看,这笔注资对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强研发水平、应对市场风险、降低融资成本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在贺天民看来,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不再是负担,而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机遇;贫困家庭的劳动力和种植经验,不是一个累赘,而是一种资源。实现产业带动、劳动致富,多给种子少给米,多教技术少给油,实现从过去的输血救人到造血扶人的转变,产业扶贫开创了不错的道路。

  陕西省供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纯山认为,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在陕西的尝试,是扶贫资金使用的一次创新。“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是以资本为纽带、以产业做带动,让企业和贫困户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通过利益将政府、供销社、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紧紧连在了一起。通过扶贫资金的股权投入,实现了资金资本化、主体企业化、投资法律化、扶贫产业化、效益持久化。”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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