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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改革方案发布:实行3+3考试模式
2016-03-04 11:04:26
 

  “广东版”高考改革方向确定了!经教育部备案同意,3日,省政府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我省高考将统一实行“3+3”的考试模式,英语科、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考”。

  按照计划,我省2018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并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开始实行新高考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今明两年入学仍执行目前方案

  《意见》提出,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推动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现在在读高中学生及2016年、2017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仍执行目前高考方案。在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前,这几年过渡期,各中学和考生要按照目前的高考方案要求安排好教学和备考工作。

  本科高职考试录取将相对分开

  《意见》还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让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使部分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

  同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探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记者/吴少敏通讯员/粤教宣)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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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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