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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户籍新政 华侨可在现住地恢复户口
2016-03-01 14:40:00
 

  中新社南京3月1日电(钟升)“从今天起,只要你是原江苏户籍并且是华侨身份,就可以无条件在江苏省内恢复户口。”,江苏省侨办侨政处处长卢胜平1日在南京介绍说。

  江苏省作为中国的侨务大省,目前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人数已突破200万,侨资企业数量达5万多家。侨资与侨智对江苏省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由于缺乏国内的身份证明,华侨们在办理金融业务、证件申领、看病就医等方面常常遭遇困境。身份问题已成为影响华侨回国定居、创业的现实瓶颈。为此,江苏省侨办多次与省公安厅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将“简化华侨恢复户口登记手续”列入了《江苏公安机关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并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卢胜平介绍,政策实施后,已注销户口的江苏籍华侨,可由本人凭中国护照和国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向原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符合现住地落户条件的,可在现住地直接恢复户口。

  卢胜平还强调,对于有意向回国定居、投资但仍居住在国外的华侨群体,新政同样适用。但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则因为“不符合国家的政策,所以不在适用范围内”。

  目前,江苏省内已有100多个县级公安机关开通了华侨恢复户口窗口。卢胜平透露,江苏省侨务部门会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下一步将争取解决现居江苏但原户籍非江苏的华侨的户口问题,“敞开怀抱欢迎华侨们的归来”。(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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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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