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金耍大牌,进组第一天即遭解雇”一事去年曾闹得沸沸扬扬。近日,曹云金及上海曹云金影视文化工作室先是将组织拍摄电影《爱神箭》的北京一轮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索赔各项损失45万元。但一轮辉煌公司提出反诉,指曹云金“耍大牌”,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32万元。昨天,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
曹云金称对方欠片酬
曹云金方诉称,2015年9月12日其与一轮辉煌公司签署合同,就聘请曹金(艺名:曹云金)在其组织拍摄的《爱神箭》中饰演林东角色达成了一致,并约定以分期形式支付工作报酬。曹云金方称,一轮辉煌公司应于2015年10月12日前足额支付第二期款项40万元。但经多次催促,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余款10万元。
曹云金方认为,根据合同对方未能按约支付工作报酬,曹云金有权暂时停止继续拍摄,直至对方支付相应款项为止,在延迟支付超过15日后有权解除合同书,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故此,曹云金方请求法院判令双方合同解除,并向一轮辉煌公司索赔工作时间损失、交通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5万元。
反诉
指曹云金“耍大牌”违约
另一方面,一轮辉煌公司则将曹云金方反诉,其称合同就曹云金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了相关约定,例如“北京至拍摄地往返机票:艺人(曹云金)头等舱”;“艺人五星级酒店套间1间,随行人员3人,其中同酒店标间1间,住宿2人,剧组驻地住宿1人”;“拍摄期间交通:房车一辆(GMC以上标准配司机)”。一轮辉煌公司称,公司根据约定为曹云金预订了珠海某五星级酒店套间,但曹云金却以“网上有差评”为由拒绝入住。
在为曹云金又预订了珠海另一家五星级酒店后,曹云金又以该酒店设备旧、条件差为由再次拒绝入住,并自行寻找豪华型宾馆入住。
与此同时,曹云金还以公司从深圳租用的GMC房车“伸不开腿”为由,要求从北京调拨令其满意的房车。更严重的是曹云金在2015年10月14日拍摄的第一天就迟到2小时23分钟,致使剧组近200名演职人员无法进行拍摄工作。
公司称,曹云金违反合同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鉴于此,公司于拍摄当日告知曹云金解除合同。一轮辉煌公司在反诉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合同的同时,还要求曹云金方返还其已支付的40万元,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32万元。
庭审
双方互不相让各执一词
昨天下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一轮辉煌公司除了称曹云金在酒店、房车等方面违反了合同约定外,还称曹云金拒绝穿戴剧组定制的表演服装,并强令公司为其购买dior品牌的全套服装。“导演要求演员留长发便于造型,可曹云金在拍摄开始前私自将头发剪短,以致无法按原定造型定妆,为拍摄带来了极大障碍。”一轮辉煌公司代理人表示,曹云金还在合同期间出现与人当街打群架斗殴等负面新闻,影响了电影宣传和发行。
对此,曹云金方表示曹本人一直履行合同约定,并无违约行为,也没提出过分要求。其代理人称曹出于敬业,在没足额收到第二期款项的时候,就已和工作人员提前飞到拍摄地。“曹云金无法履行合同,这完全是因为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的。”
曹云金方还称,对方预订的酒店并非是挂牌五星级酒店,且投诉率较高,之后一轮辉煌公司两次更换酒店,可就连最后入住的酒店也不是五星级的,另外曹云金也没提出过要从北京调来房车。“对方还曾辱骂、威胁曹云金和他的工作人员,他们不断对外发布不实言论,这些就是为了掩盖违约编造的事实。”故此,曹云金方希望法院驳回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