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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补贴困难高龄和失能老人 每月不低于300元
2016-02-15 08:41:39
 

  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获悉,西城、朝阳、海淀、顺义、密云五个区将试点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老人将获得每月不低于300元的补贴。此外,市民政局还面向社会招募失能照料服务单位,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就医陪护等七项服务内容。

  评估老年人能力 每月补贴不低于300元

  近日,本市出台《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本市将在西城、朝阳、海淀、顺义、密云五个区试点,由政府组织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通过招投标确定参与评估的社会单位,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确定困难老年人的失能等级。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将给予相应补贴。补贴金额由各区自行确定,但原则上每月不低于300元。补贴按月发放,仅限于在本市各失能照料服务单位消费。

  城市特困等失能老年人可获补贴

  据了解,五个试点区内的城市特困、农村“五保”中的失能老人和年满80周岁老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年满80周岁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年满70周岁老人,都可以享受失能补贴。

  不过,补贴的前提是经济困难。无论是失能还是高龄老人,如果不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均不会纳入被补贴范围。而上述老年人可以本人或者代理人向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提出评估申请。

  对于评估后可以享受补贴的老人,补贴将打入养老卡内,接下来也会优先为这些老人制作养老卡。由于此前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都有高龄养老补贴,所以五个试点区的80岁以上困难老人,每月补贴总数将不少于400元。

  面向社会招募服务商

  根据市民政局下发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照料服务单位的招募公告》,为了开展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本市正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失能照料服务单位。

  这些失能照料服务单位将提供包括预防保健、就医陪护、居家护理、精神关怀、生活照料、老年餐饮、康复产品在内的7大项服务内容。(记者 郑林)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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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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