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本市生态文明水平,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北京发布了《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提到,加大生态文化培育和弘扬力度,激发广大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生态文明理念有效转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加快实现生活方式绿色化,努力建设生态文化首善之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实施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和公众建言机制,支持各类研究机构开展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志愿行动。
(摘自2月1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