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周玮)近年来,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快速。但同时,艺术品市场存在的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等问题亟须规范。针对这些情况,文化部修订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并于2日公布,将于3月15日起施行。
《办法》强调,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隐瞒艺术品来源,误导消费者;不得以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未经批准,不得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以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对买受人购买的艺术品进行尽职调查,提供能够证明或者追溯艺术品来源的证明文件。《办法》还明确了鉴定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及有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