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黄晓宇)跳槽对于现在不少职场人来说是常事,张先生却在辞去工作后前往新单位报道时,突然被对方告知不予录取。张先生一怒之下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张先生诉称,他原在一家金融公司工作,收入不菲。2015年8月,他通过猎头公司推荐,前往被告公司面试专职会计师一职,终被录取。他按要求体检,辞去原单位工作,前往被告单位办理入职手续。但新单位却告知他不能录用。事后他多次与该公司主管沟通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15万元。被告公司辩称,未给张先生造成经济损失,不同意其诉讼请求。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