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餐饮公司担任人事部经理的李某在工作之余干起“兼职”,组织酒托女从网上约男性客人并带至酒吧高消费。日前,李某被控诈骗罪在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受审,法院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人事部经理诈骗获刑
今年20岁的李某尚未成年便到北京某餐饮公司打工,案发前已升任人事部经理,月收入万元左右。经查明,2014年9月17日,李某伙同马某(已判刑)等人,以在网上约会等名义,将男性网友骗至由李某某(另案处理)等人负责经营的位于朝阳区双花园南里的盖娅酒吧内,以高价销售酒水等商品的方式,诈骗夏某等三人共计9860元。9月19日,李某又伙同谈某、才某(已判刑)等人以同样的方式诈骗三人共9180元,其中一名被害人年仅17岁。
李某当庭认罪,但对指控金额提出异议,称未参与其中的两起。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且不构成自首。最终,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伙同李某共同诈骗的酒吧老板、负责人、会计、服务生和酒托女均已被判一年四个月到一年两个月。
一瓶红酒要价过万
据悉,大多被骗男子均通过陌陌聊天被酒托女约至盖娅酒吧。陈某说,他和朋友被领进酒吧后,约会的女子先点了三杯红酒、一个果盘和四盘小吃,服务员结账说要1380元,朋友便付了现金。之后,他感觉酒没味道,该女子先后两次叫服务员拿了一量杯酒和洋酒。他两次都是直接刷卡结账,当时也未看具体金额。等到晚上吃饭时,陈某看手机上的银行消费提醒,才得知被刷了8460元。
夏某称,他和一名女子就酒吧后先去了洗手间,返回时对方已点好两杯红酒、小吃和一个水果拼盘,总共1090元。他质疑价格贵,服务员解释说红酒几百元一杯。刷卡后,服务员又拿来一瓶红酒说是该女子点的,共12800元,夏某一气之下便离开。
多人分工明确诈骗
盖娅酒吧负责人达某的证言显示,有专门的人以女子名字通过网络聊天与陌生男子交谈,再将对方的信息发给酒吧托的上家,由上家转给各自的酒吧托女子。收到钱的25%归店里,其余返给酒吧托女子和上家。
酒吧外,还有两名保安负责观望,如看到客人离开后报警就拦住并当场退钱,如看到警察就通风报信。“如果没有酒吧托带客人高额消费,我们店无法维持正常经营。”该负责人说。
点单有专人不够发信息
一酒托女称,李某给她联系了一家酒吧,称每单消费会给15%的返点。进酒吧后,李某让一个叫“胖子”的服务生来点单。如果点少了,“胖子”会通过微信催促多点一些。客人消费后,由李某返钱,每十天结账。另一女子则说,酒吧内的酒水价格高出市场价很多倍,如客人质疑,她就会带他们离开或谎称自己结账,以防客人报警举报。
绰号“胖子”的马某称,李某让他到盖娅酒吧当服务员,每天给200元工资。下班后,他把钱都给李某。李某隔几天还会给他返10%的小费提成。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