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陈菲)最高检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两种方式,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进行监督。2013-2015年,共向法院提出民事抗诉1318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843件。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在发布会上指出,近些年来,民事诉讼中虚假诉讼高发。部分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制造虚假诉讼,利用诉讼这一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破坏了正常司法秩序,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2012年至2014年,检察机关监督虚假诉讼案件6829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4972件,移送犯罪线索957件。
最高检在2015年组织开展的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虚假诉讼涉及的领域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商标侵权纠纷、劳动报酬纠纷、保险纠纷等几类。其中,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律关系相对比较简单,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比较容易,当事人通过合意串通达到非法目的不易被发现,致使民间借贷纠纷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检察机关还发现,房地产中介机构人员、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等参与虚假诉讼案件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有的中介机构人员为不符合限购政策或限制买卖过户的房产交易人“支招”,编造虚假的债务关系,通过提起“以房抵债”诉讼,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
“有的诉讼代理人变成了虚假诉讼的‘智囊’,为虚假诉讼的顺利进行出谋划策,积极运作。还有极个别的审判人员在收受当事人贿赂后,充当虚假诉讼的‘保护伞’,甚至直接牵头制造虚假诉讼案件。”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在发布会上说。
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惩治力度,重点打击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以及有关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主动参与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通过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法院依法撤销生效裁判、调解书。发现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法院纠正违法情形。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的,区分情况由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依法查处或检察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