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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告官”看法治进步
2016-01-29 03:38:16
 

  程永高

  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高院工作报告引人关注:过去一年,浙江各级法院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立案登记、审结刑事案件、化解民事纠纷等方面成绩亮眼,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2015年,全省新收一审行政案件,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案件1.2万件,审结9750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42%和110%。案件数成倍提升,说明百姓的法治意识提高了,更愿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也说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

  当然这离不开我省各级法院在落实新行政诉讼法上举措扎实有力,从制度层面强化立案保障。我省积极完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制度,有效破解“民告官”立案难问题。为保证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效率和公正,我省还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去年,开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比上年有所提高,不仅有利于维护群众权益,也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更好依法行政。

  破解“民告官”立案难只是第一步,依法维护正当权益、规范依法行政才是最终目的。群众状告地方政府不是刻意与政府为难,就其本质而言,是群众出于对政府的信赖和期待,将政府视为解决问题的良好途径。

  从省高院工作报告中,我们读到了法治进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深深地印刻在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心里。

  [两会快评]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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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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