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既要求做到“宽进”,又要求做到“严管”。门槛放宽之后,大量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如何监管,对执法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去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提出了“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构建了职责清晰、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意见》的出台,既标志着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三位一体总体框架初步构筑完成,也标志着商事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