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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男”受审否认“往车前扑”
2016-01-24 14:37:25
 

  本报讯(记者林靖)路人拍下高某“碰瓷”过程,却遭到殴打恐吓,并被强夺视频。前天下午,涉嫌多次敲诈勒索并寻衅滋事的男子高某在海淀法院当庭受审。

  80后无业男子高某来自河北,曾两次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次出庭,高某没请辩护人,并表示不需要另行聘请。

  据公诉人当庭指控,去年3月13日16时许,被害人田先生用平板电脑拍摄高某等人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高某遂伙同他人,在北京电影制片厂南门殴打田先生,致其耳外伤等,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并强行拿走田先生的苹果牌平板电脑,经鉴定价值1360.24元。当月13日至24日,高某在北京电影制片厂南门,又以故意碰瓷、假装被撞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4起,涉案金额共计1000元。

  鉴于高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表示无异议,法官宣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当公诉人反复问高某:“是否主动往他人车上扑过?为什么会连续被撞?”高某却答:“我喝多了。没有主动扑,没主动撞过,被撞后是我报警的。”公诉人又问他“是否强拿硬要过钱”,高某表示“没有”,“因为被撞了,医生让我休息,影响我挣钱了,所以对方给我几百块钱。”法官随即宣布,因被告人显然对指控的事实有异议,所以改为普通程序审理。

  公诉人当庭播放被告人寻衅滋事的视频。看后,高某表示:“那人不是我。”法官请公诉人重新播放,“被告人仔细看,视频中倒在车前的人是你吗?”高某这回表示认可:“应该是。”

  庭审过程中,由于高某身体突感不适,法官宣布暂时休庭,请医务人员给他检查和治疗。几分钟后继续开庭,公诉人接着出示证据,高某都表示没意见。高某表示:“我都认罪,希望法官对我从轻处罚。”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另行择期宣告合议庭评议结果。 J151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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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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