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本次大会上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当天,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笔直站立宣誓台前,面向国徽,右手握拳高举,庄严宣誓。
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晓芸介绍,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贵阳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规程》,对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作了相应规定。(本报记者 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