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京1月15日电 (记者 朱晓颖)在有5万多家侨资企业的江苏,新出台地方性法规保护并促进华侨投资。
15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南京闭幕。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当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建阳在受访时介绍说,该条例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出台《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之后,制定的另一部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的重要法规。
江苏是中国改革开放和沿海开放较早的省份之一。据江苏省侨务部门统计,该省有海外侨胞、归侨侨眷200万人;侨资企业达5万多家,在当地创新创业的非江苏籍的侨商侨领及各类中高端专业人才达50万人。
条例规定,华侨以本人名义或其控制的境内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名义在本省投资的,适用国家和本省颁布的国内投资及与投资相关的各项政策和服务。赵建阳表示,该条旨在解决以往华侨投资企业一律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问题。
条例规定支持华侨投资者通过信贷、股票、债券等市场和知识产权质押、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该条是为解决侨资企业融资难问题。
据赵建阳介绍,条例还在华侨参加社会保险、办理护照通行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子女就学等方面作出规定,以解决华侨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