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继和提出的辞去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