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月11日电(记者 肖思思)广东省11日发布《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到2025年全面建成“卫生强省”。
决定的主要目标是,到2018年,率先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医疗卫生综合实力和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珠三角地区卫生强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粤东西北地区卫生强县(市、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25年,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地区)水平,全面建成卫生强省。
“卫生强省”的主要评估指标包含了居民健康水平、卫生资源配置水平、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城乡环境卫生水平、群众健康意识状况等多项在内。
“卫生强省”要求:人均期望寿命77岁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和千分之三以下。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公共卫生人员数、注册护士数和床位数分别达到2.8、1.0、3.5和5.4。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3名以上,医护比达到1:1.25。本科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占比40%以上。15分钟内可到达医疗机构住户占比90%以上。全民医保体系健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5%以下,等等。
决定中称构建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新格局。实施“强基创优”行动计划,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力争到2017年,粤东西北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县域先进水平,县域内住院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决定中称构建广深医疗卫生高地。以广州、深圳市为重点,立足珠三角地区,辐射粤东西北地区,以建设重点专科和重点实验室、培育重点人才、开展重点科研项目为抓手,建成集医、教、研、产于一体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
11日,广东省对外发布两个行动计划:“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和“广东省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此构建医疗卫生协调发展新格局。计划从2016年至2018年,由广东省财政统筹安排112余亿元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大对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重点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