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月10日专电(孙清清 张兴军)河南日前出台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将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预警提示、告诫性约见谈话,未按约谈要求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从重追责。
所谓安全生产警示约谈,是指上级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下级人民政府,本级及下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业务分管负责人进行的预警提示、告诫性约见谈话。
根据要求,被约谈人不接受约谈或未按照规定参加约谈的,取消被约谈单位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被约谈人同时需要问责、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据悉,约谈小组由当地各级政府或安委会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负责人组成,根据情况可邀请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及相关行业技术专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