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可)57岁的郭某在表姐家中做保姆,多次盗窃画作。朝阳法院最终认定郭某盗窃30余幅字画,涉案金额24万元,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
郭某原在其表姐家做保姆。其表姐夫谷某是北京某美院教授、画家,家中存放着不少名人字画及自己的画作。据朝阳检方指控,2013年5月间,郭某趁机盗走名人字画88幅,价值70万余元。
庭审中,郭某当庭表示认罪,但辩称盗窃字画并没有指控的那么多。她说,表姐因身体不适住院,她便先后两次偷了家中的字画,共20张左右。“有字、有画,有人物也有风景,至于偷了多少我没数。”郭某辩称,表姐曾搬过一次家,搬家时表姐夫送过她10张画作。
谷某表示,2013年3月至9月期间,他请郭某到家中做保姆。后来发现吴作人、刘炳森的书法作品不知去向,便报了警。他发现前前后后被郭某盗走书画159件,退回90件。经庭审,法院认定郭某窃得画作30余幅,经鉴定价值24万余元,被盗画作均已归还。
最终法院认定,郭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