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建矿通讯员胡殿芳)不管婚丧嫁娶,还是逢年过节,市区内将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1月6日,记者从新乡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新乡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决定》要求,新乡市将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基层实施、社会参与”的方式,在107国道以西、南环以北、西环以东、北环以南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禁燃只针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不同,婚丧嫁娶也被列入禁燃之列。
此次禁燃决定的出台源于新乡对大气环境污染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态污染物和大量颗粒物,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而且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该决定实施后,一旦发现市民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将由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