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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僵尸企业”, 须多管齐下
2016-01-06 07:00:20
 

  《人民日报》1月4日发表文章《七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权威人士谈当前经济怎么看怎么干》,文中多次谈到了“僵尸企业”的处理问题。不久前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也提出:“化解过剩产能,处理‘僵尸企业’,是一道绕不过的坎,不能拖、不能等。”

  到底如何才能处理好“僵尸企业”这个老大难问题?我们必须动真格、下真功夫。

  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僵尸企业”占用了大量实物、信贷资源和市场空间,迟滞了经济结构转型,因此我们必须以壮士断腕的魄力让它们或者“入土为安”,或者“置之死地而后生”。“僵尸企业”之所以“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从政府那儿得到了政策、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扶持和输血。一旦停止补贴和保护,“僵尸企业”的心脏就会停止跳动。同时,社会资源总量有限,保护了“僵尸企业”,就意味着另一些有潜力的企业得不到相应支持。因此,我们下决心“腾笼换鸟”,也是为成长型的企业留出发展空间。

  要有改革创新的智慧。企业之所以成为“僵尸”,一方面是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缺乏成长性预期,不具备长远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企业有相当大的经济体量,以至于“大而不能倒”。对待一些解决了大量就业、集合了大量财富资源的“僵尸企业”,我们不能简单地让其“一死了之”,而是要有创新思维。要像搞“器官移植”一样,对其进行兼并重组,让其中的有用成分与良性部件发挥最优效应,以最大限度盘活存量资源。

  要有心系群众的担当。对“僵尸企业”动真格是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层次改革。既是改革,必然有利益的深刻调整,其中有企业会因经营难以为继而破产,有职工会因企业重组或破产而丢了工作。对此我们要有心系群众之担当,在改革政策实施过程中要统筹考量、周密部署。要关心利益受损群众的生活,帮助他们转换思想认识,引导其正确看待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防范引发社会风险,才能使改革平稳而有实效。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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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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