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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纪委实施最严“禁酒令”
2016-01-06 07:00:12
 

  纪检干部节假日值班也不能饮酒,参与非公务活动要带头不喝酒

  湖南日报1月5日讯(记者 段云行 贺威 通讯员 黄首记旷佩靓)不管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值班,只要有工作任务就不能喝酒。从现在起,娄底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在所有工作日的公务活动及非公务活动均不能饮酒,包括节假日值班也不能饮酒。这是娄底市纪委最新出台的规定。

  这个《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务活动严禁饮酒的通知》规定,除参与有组织的招商和外事活动除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得用酒,一律不得购置各种酒品和核报各种酒类费用。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含节假日值班)早餐、午餐,无论公、私活动,严格禁止纪检监察干部职工饮用白酒、红酒、啤酒等一切含酒精成分的饮品。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参与公务活动,晚餐不得饮酒;参与非公务活动倡导节俭用餐、文明用餐,带头不喝酒,不劝酒,不醉酒。

  凡是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中用酒,购置和核报各种酒类费用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处理。目前,娄底市、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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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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