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呈思)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迈出重要一步。记者昨从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4293名法官和3205名检察官符合入额条件,至此,我省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已全部完成。
按照省委部署,在如期顺利完成全省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考核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12月21日至30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对全省116个法院4624名拟入额法官人选、118家检察院3409名拟入额检察官人选进行了专业资格审查,经遴选委员会审议,4293名法官、3205名检察官符合计入法官、检察官员额专业资格条件,分别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4.73%、34%。
在提请审议的法官中,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专委通过760人,占通过审查总人数的17.7%;审判员通过3275人,占76.3%;助理审判员通过258人,占6%。
在提请审议的检察官中,提请审议的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专委通过909人,占通过审查总人数的28.4%;检察员通过2166人,占67.6%;助理检察员通过130人,占4%。
在遴选过程中,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在遵循《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先集中开会,统一遴选标准、遴选程序、遴选时间安排及遴选工作要求,再分组开会遴选,最后集中通报情况。
根据规则,下一步将由入额法官、检察官所在的法院、检察院对审查通过专业资格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再按照相关程序发文确定计入员额法官、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