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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2016-01-05 07:20:04
 

  编者按

  201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这部堪称史上最严的大气法实施第一天,省环保厅、哈市环保局即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未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违反“禁燃区”规定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查,此后还将重拳出击。本报今起开设《“治黑烟百日歼灭战”进行时》专栏,对环保部门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进行跟踪报道。

  本报讯(记者刘艳)当前,哈市正在积极开展“治黑烟百日歼灭战”活动。哈市环保部门发出《致全市供热企事业单位的一封信》,希望哈市供热企事业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形成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锅炉互为补充的供热体系,防治烟尘污染,为改善哈市环境空气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记者近日从哈市环保局获悉的。

  据悉,201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堪称史上最严大气法。新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将取消罚款50万元的封顶限额,不设上限,变为按倍数计罚,同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新法还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罚。

  据悉,哈市环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各项措施力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应对体系。对违法排污企业出重拳、用重典、下狠心、下决心、零容忍、绝不姑息、坚决打击冒黑烟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环境违法行为。因此,哈市环保部门发出《致全市供热企事业单位的一封信》,目的是希望哈市供热企事业单位提高环境保护和法律法规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形成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锅炉互为补充的供热体系。对小锅炉逐步拆除并网,实施集中供热;对小型锅炉的燃烧装置进行改造,提高燃煤效率,降低排烟黑度和烟尘排放浓度,防治烟尘污染;对锅炉除尘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减少烟尘及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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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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