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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煤炭司魏鹏远受贿案开审
2015-12-29 14:38:00
 

  本报讯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魏鹏远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今天上午8时30分在保定市法警训练基地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魏鹏远被控受贿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魏鹏远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人士共计80余人参加旁听。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鹏远非法收受请托人民币10347.15万元、欧元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3辆、房产1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4年5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对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魏鹏远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魏鹏远长期在国家发改委煤炭处工作,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其由煤炭处处长升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级别为正处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曾表示,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据多方证实,魏鹏远被带走时,执法人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魏鹏远这起小官巨贪案件,让世人惊愕无比。有人计算,魏鹏远在国家能源局工作的近6年时间里,平均每天挣10万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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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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