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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成功的辩护
2015-12-29 14:38:00
 

起因

  他被女骗子举报落网

  案件的被告人名叫涛北方,今年56岁。2013年6月,因被人举报涉嫌诈骗,涛北方被辽宁某地警方网上通缉,同年7月,在海口被抓。

  举报涛北方的人是女子延平。延平与另外两名男子谎称能为他人安排工作、买房子、承包工程等,涉嫌诈骗1100余万,早在2012年5月被辽宁某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就在该案审理期间,延平将涛北方举报,称当中有几笔系她托涛北方办事被骗。但涛北方并未被列为延平诈骗案的同案犯,却是另案处理。

  涛北方被抓后,其子来到北京,找到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委托他为父辩护。赵三平和所里律师吴萍萍接手了这起诈骗案后,逐渐对涛北方有了进一步了解。

  原来,涛北方很早就离开家来到了北京,此前有过两家正经单位,但都时间不长,更多的时候是一种无业状态。涛北方在全国各地到处跑,平时靠给人牵线搭桥、介绍土木工程赚钱,好说个大话、摆个场面。

  涛北方在北京有家,但这个家却是他和另外一个女人的。涛北方对老家的原配几乎是不闻不问,每年回去不了一两回,更别提寄钱给家里。

  涛北方出事后,在看守所里给儿子打电话要钱,儿子联系到涛北方的朋友,找到父亲在京的住处,方知他在此地养了个女人。最终双方形成默契,儿子负责聘请律师的花费,“小三儿”负责看守所那边的花销。

  决策

  从检方的证据中寻找突破口

  当地公安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认定涛北方谎称自己曾为中纪委领导,认识很多领导,认识延平后,分别于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以能为他人办理提职、安排事业单位工作等为由,分多次骗取延平306.5万。

  2013年年底,在辽宁某看守所,赵三平和吴萍萍会见了涛北方。涛北方自称受到警方的恐吓,所以招认,案件移送检方后,他才敢说实话。他说他实际只收取了第一笔当中的10万元,其中5万给了托付办事之人,此后因延平说事情不办了,他退给了延平9.5万。其他一干指控,他都不认。

  阅卷后,赵三平和吴萍萍发现,能证明涛北方收了这些钱的证据,除了延平及一些证人语焉不详的证词外,并没有直接的收钱记录。律师认为,在指控涛北方诈骗的证据上,该案确实不够充分。

  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于2014年5月以诈骗罪对涛北方提起公诉。

  在公诉书中,检方提及2011年5月的一天,在当地某咖啡厅,被害人延平安排一人与涛北方相见,为给该人提职,经延平手将人民币20万给了涛北方。涛北方找人办理此事,后事情没有办成,返还延平9.5万。此外,检方还列出4个人名,称为了办工作,4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分别将总计73万交给了延平。延平为了给上述人员办工作,将上述款项交给了涛北方。

  公诉书还称,“另外,还有十余人通过被害人延平办工作,延平将收到的款项共计223万元悉数交给了涛北方。”但这十余人是谁,分别于何时何地给了延平多少钱,却没有详细列明。

  由于涛北方提供的证明没有作案时间的机票行程单等,经律师调查是假的,证人也找理由不敢出庭,最终赵三平和吴萍萍决定,涛北方提供的所有证据都不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他们仅从检方的证据中寻找突破口。

  2014年7月17日,就在开庭的前一天,两位律师在当地看守所再次会见了涛北方。赵三平对他讲:“明天开庭,希望你实事求是,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

  赵三平同时告诉涛北方,他们跟检方就证据问题进行过多次沟通,虽然该案经过两次补侦,但他仍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涛北方有罪,准备为涛北方做无罪辩护。涛北方表示认可。

  辩护

  没有收条转账记录甚至没有受害人

  案件开庭,赵三平和吴萍萍当庭指出,除了涛北方退还的9.5万,检方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延平为他人办事给付了涛北方306.5万元。根据他们的申请,法院还当庭播放了公安的讯问录像,他们发现当中很多地方与口供对不上。

  两位律师指出,在第一笔帮人提职的指控中,涛北方并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他当着延平的面给所托之人打电话,且对方职务也是真实的,涛北方并未虚构事实,所托之人也答应帮忙跑跑关系。后来因事情没有眉目,延平要钱,涛北方便退还了9.5万。延平以外的两位证人证言均称,“我当时感觉钱应该在包里”、“我当时认为钱应该是放在包里了”,均不足以证明延平为了此次帮人提职给了涛北方20万。

  在其他的几项指控中,同样没有给钱的证据。包括当中唯一的一笔15万,延平说是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但检方两次退回补侦,仍没有补充到转账记录。

  此外,延平在收取检方指控的托办工作之人的钱款时,给每个人都写了收条。赵三平说,对于收别人钱10万都会写收条的人,给涛北方一个相识没几天的人300多万却一个收条都不要,完全不合常理。检方另外指控的223万、十余人则一个证据都没有,甚至延平连一个人名都想不起来,如何证明这223万的存在?此外,检方也未提供关于巨额款项的去向证明。

  律师认为,该案对事实的认定尚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在案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据以定案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因此涛北方诈骗罪名不能成立。

  结局

  判决只认诈骗10.5万

  涛北方一案审理期间,延平诈骗案也由当地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延平被判处无期徒刑。涛北方案中出现的几个托办工作之人的姓名出现在延平案的判决中,但判决却对涛北方只字未提。这份判决也被赵三平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今年2月,当地法院对涛北方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仅认可了检方关于第一项提职诈骗20万的指控,认定诈骗金额为10.5万元,其余指控均因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确认,最终判决涛北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涛北方不服,提起上诉。今年7月,二审维持原判。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张蕾 J009

  今日我坐堂

  赵三平律师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之一。擅长各类经济、民事诉讼业务,律师执业以来承办过大量的诉讼案件,不仅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而且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及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社会的尊重。代理案件范围涉及房地产、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经济合同纠纷等。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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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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