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第三十九号
《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