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诊所就医时被护士盗窃200元,本是受害者的刘娇却以此作为“发财”的机会,以报警为要挟两次敲诈护士钱财,结果触犯刑律获刑。近日,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娇有期徒刑六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现年20岁的刘娇系封丘县人。2015年10月21日下午2时许,刘娇在潘店镇某诊所内输液,诊所护士王俊理盗窃刘娇现金200元被刘娇当场发现,刘娇以报警为手段威胁王俊理,两次敲诈勒索王俊理现金5000元。王俊理最终选择报案。10月23日,刘娇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封丘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发后,刘娇退还给王俊理5000元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娇以威胁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退赃,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依法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郭文涛常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