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周雁凌季英德济南报道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表扬临沂滨州两市重点流域治污工作的通报》,表扬临沂市和滨州市的重点流域治污工作。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就此作出批示。
2015年3月29日~4月15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三峡办、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对全国九大重点流域、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2014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情况进行了考核。山东省在淮河、海河流域治污考核中均获得流域内第一名的好成绩,并分别位列全国九大流域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名和第四名。至此,山东省已分别连续8次和6次获得国家淮河、海河流域治污考核第一名。
郭树清在批示中对临沂市和滨州市表示热烈祝贺,要求交流好的经验,同时,联系大气、土壤污染治理,研究生态修复未来举措。
孙伟在批示中指出,考核成绩是流域各市、县(市、区)共同努力的结果,应予以通报表扬,并宣介经验,促进全省环保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水平。同时要看到,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很艰巨,要按照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深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山东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临沂、滨州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