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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斌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2015-12-24 11:16:37
 

  审议《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研究大数据发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工作

  12月23日,省长李锦斌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研究大数据发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工作。

  会议指出,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深刻认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提升创新型生态强省建设水平。要准确把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围绕清晰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从源头上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围绕健全制度,建立完善主体功能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制度;围绕统一规划,推进多规合一,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建立全省空间规划体系;围绕制度扩围,把严格的保护制度拓展到各类自然空间和自然资源;围绕补偿有价,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围绕多方共治,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市场、个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围绕市场机制,培育更多市场主体,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进一步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围绕干部履责,建立生态文明目标体系,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各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安徽建设新格局。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有利于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要统一思想认识,在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基础上,依法有序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要维护农民权益,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强化基础支撑,在试点地区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度,建立“两权”抵押登记和价值评估制度,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要创新金融服务,结合“两权”权能属性,不断优化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要严格防控风险,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和抵押贷款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要加大政策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加强监测评估,支持试点地区如期完成试点任务。

  会议指出,开发应用好大数据,有利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构筑经济发展新优势。要着力夯实发展基础,构建平台,健全机制,稳步推进数据开放共享。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优化空间布局,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大数据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发展。要强化数据信息安全,有效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各环节安全,依法依规打击违法使用数据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会议强调,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全省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全方位监管,规范各类融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要明确重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大对新的金融风险高发重点领域和新风险点的防范、处置力度。要完善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做好监测排查工作,建立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加强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要依法处置,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置跨区域案件。要压实责任,省、市政府负总责,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停止审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认真做好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制定监管措施,加强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要及时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取消、清理事项真正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有利于更好地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要坚持依法、自愿、科学、精准原则,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县乡公路、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要加大政府投入,鼓励通过村级“一事一议”、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把好工程招投标关、质量监管关、工程验收关,建立健全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畅通水平。要强化责任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考核,确保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顺利推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构筑有力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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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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