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刘铮、李延霞)岁末年尾,一批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外衣的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暴露,有些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侦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金融创新固然需要一定的宽容度,但监管部门须主动作为,严防非法集资借伪金融创新“还魂”,掏空百姓钱袋子。
随着互联网金融“爆炸式”增长,一些非法集资活动借机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之名行欺诈之实。短短几年,我国P2P网贷平台已超过两千家,累计成交量突破万亿元大关,其中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而非法集资往往打着网贷、网络理财产品之名,短期内大量募集资金,动辄许以百分之十几甚至更高收益率,甚至给经办人员高额提成。事实上,哪里能找到足以长期支撑这样收益率的实体经济项目?这些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屡屡出现,危害严重。
借“互联网金融创新”搞非法集资,直接受害的是普通百姓。一些大爷大妈金融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容易受“高收益”吸引和虚假宣传诱惑,有的甚至把毕生积蓄拿出来,换来的却是上当受骗。如果此类伪金融创新任其发展下去,不仅会掏空受害群众的钱袋子,而且会积聚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风险暴露、百姓受损,监管之“剑”必须尽快出鞘。十部门今年7月公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然而相关细则至今仍未出台。人们期待监管部门真正出手,该设定的门槛必须设定,该执行的监管必须严格执行,在人员资质、业务范围、运作规则、责罚标准等方面堵上漏洞,防止非法集资鸠占鹊巢,野蛮生长。
值得注意的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谁的孩子谁抱走”的监管格局,容易造成监管真空和套利空间,让非法集资有机会披上“互联网金融创新”外衣招摇撞骗。未来只有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才能让“草根金融”更好地为“草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