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2月23日电(记者侯文坤)云南省四部门23日公布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涉及金额近千万元。曲靖市麒麟区概念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承包人李祖坤等10家用人单位、个人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甚至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云南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10起案例集中在工程建设这一农民工务工的重点领域。其中,有单位犯罪的,也有个人犯罪的;有欠薪逃匿的,也有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的;还有因工程款拖欠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经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拿到工程款后却不支付工资逃匿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0人中就有8人存在“欠薪逃匿”情况。
其中,包工头唐祥明携带工资款逃匿,拖欠229名工人工资118万元。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以到施工场所张贴送达的方式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但唐祥明仍不出面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当地人社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唐祥明最终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临近春节是欠薪违法行为高发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司法机关联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