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 郭金超?蒋涛)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22日在北京说,经国务院批准,今年财政部向地方下达置换债券额度3.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实现了对当年到期债务的全覆盖;被置换的存量债务成本从平均10%降至3.5%左右,预计将为地方每年节省利息2000亿元。
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张少春当天向会议作报告。他透露,据初步测算,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率为86%,风险总体可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90%以上是通过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平均成本在10%左右,地方政府每年需支付较高的利息。
张少春表示,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逐步进行置换,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减轻地方利息负担。
他介绍,截至12月11日,各地已发行置换债券3.18万亿元,完成下达额度的99%,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逐步提高。
另外谈到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监管,张少春指出,今年以来,财政部要求各地严格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债,不得在限额之外通过企业举借政府债务,并及时制止一些市县政府违法违规为企业举债提供担保承诺的行为。发展改革委明确融资平台公司新发行的企业债券不得与地方政府债务率、财政收入等指标挂钩,实现与政府信用的隔离,并不再受理空壳类融资平台公司的发债申请。
“这些问题都需要下大力气解决。”张少春还指出当前规范地方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地方偿债压力较大,风险防范不容忽视。现阶段,地方面临“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双重压力,在财力增长放缓、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的形势下,地方偿债能力下降,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等等。
谈及未来工作安排,张少春说,下一步,要抓紧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督促和指导地方做好债务管理各项工作,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他强调,要切实履行政府存量债务偿债责任,依法妥善处置政府或有债务,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举债担保行为的惩处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