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们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报要求,在全省法院系统认真开展了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经全省各级法院和人社部门申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对象(1个):
云梦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3名):
郑小红(女)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玉萍(女)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廖健薇(女)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广大干部群众如对以上单位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反映。请反映情况时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并请署真实单位、姓名,以便核查。
电话:027-87220641 传真:027-87220653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