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讯 (记者 姚进)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规范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保险机构风险防范能力。
据了解,保监会重点规范了5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内审定义,突出“独立、客观”的特征,明确其审查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功能。二是明确制度实施主体,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资保险、再保险分公司等均纳入监管范畴,全面覆盖保险公司风险。三是强调内审独立性,通过内审机构设立、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等量化指标保障独立开展内审的客观条件,提升内审人员主观认同感,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四是明晰监管内部职责分工,理顺内审监管统筹规划,由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内审工作分级实施指导、检查和评价。五是鼓励集中化管理,解释了集团化经营模式下内审工作的有关问题,并明确审计责任人设置情况,进一步规范集团化、集中化管理模式下的内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