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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更需引导
2015-12-09 03:35:29
 

  丁谨之

  试点推广垃圾分类5年后,杭州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法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即垃圾分类原则)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淳安城管开出首张乱倒垃圾的罚单。这是该《条例》实施后,杭州范围内开出的首张罚单。执法人员称,这例处罚源于群众举报有人将厨余垃圾堆放在雨水管进口处。执法人员找到事主,确定了垃圾倾倒量,最终开具了行政处罚单。

  此前,不少媒体曾质疑,杭州垃圾分类的罚单能否落到实处;《条例》正式实施后,也曾遭遇“零罚单”的尴尬。广州、上海等地都出台了垃圾分类的相关条例,但事实证明,开具罚单比制定地方法规更难。执法人员称,执法主体难确定、取证难度大等客观原因,导致处罚难。

  杭州的这例处罚,标志着政府在推动城市文明进程中的作为和担当。除处罚外,政府还将积极对广大市民进行宣传劝导,培养垃圾分类的全民意识。垃圾分类,实践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只有政府部门率先垂范,教育与惩处双管齐下,才能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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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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