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 赵荣君 通讯员陈欣)一职员报警称所在公司丢失一辆商品车,两小时后,又再次报警车已被找到,在警方的细致盘问下,犯罪嫌疑人最终供述了以假钥匙替换原车钥匙后盗窃该商品车的犯罪事实。
12月2日17时许,公安滨海开发分局接到王某报警称,12月1日,其所在公司将21辆丰田霸道2700商品车停放在开发区某路口附近,次日下午,发现其中一辆汽车被盗走,该车价值近40万元。
根据报警人反映的情况,黄海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走访调查、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卡口抓拍等工作,同时,对报警人王某进行询问取证,固定相关证据。
正在民警持续加大调查工作时,19时许,王某再次报警,称被盗商品车已经找到。民警遂对该“被盗”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和现场勘查,发现车门、车锁均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但一条重要线索还是被民警及时捕捉——车辆配备的三把钥匙中有一把被更换过,非原钥匙。
民警再次对王某进行询问取证,发现其神色慌张、言辞闪烁。在证据事实面前,王某最终供述了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钥匙替换原车钥匙盗窃车辆的犯罪事实,同时,又交代了因报警后看到民警细致开展案件调查,害怕事情败露,又将车开回的情况。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