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斌)日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经综合评议,认定晋江、沙县为第一批省级县(市、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
据悉,省级财政将给予认定的县(市、区)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专项用于发展智能制造;省经信委将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两化融合、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对省级示范基地予以指导和支持。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注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