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5日电(记者李华)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陕西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41元,同比增长10.5%,受移民搬迁、惠农政策和土地流转的影响,陕西贫困地区农民基本生活明显改善,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数据显示,在陕西5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片区县中,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为全省农民收入的93.7%,比上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与全省农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82.9%,八大消费呈现全面增长,吃、住、行、医四类消费占总消费的73.1%。
调查显示,在移民搬迁工程的稳步推进下,受县域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带动因素影响,贫困地区农民拥有了更多就业机会,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增速快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在居民收入四项来源中,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前三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684元,同比增长14.3%,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8.7%。
与此同时,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农业政策性补贴增加,加上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使得贫困地区第一产业经营利润增加,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另外,随着土地流转加快,土地流出户获得的固定租金收入持续增加,农户红利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带动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