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青山保护局组织召开全省青山保护执法执法培训班。
会上,抚顺市和辽阳市青山保护局分别作了执法工作经验交流;省青山保护局就《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与注意事项》和《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并要求各地继续加强执法学习,严格依法办案,认真查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形象,严格案件卷宗检查。
会议强调,开展青山保护执法培训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协调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提高执法队伍建设的有效方法,要重视青山保护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各市、绥中、昌图县青山保护局局长和稽查科(处)长,各县(市)区青山保护局局长和稽查股长,及相关人员,共计19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